1、法院起诉离婚还可以去民政局离吗
在法院起诉离婚的过程中,若双方达成一致,可选择撤诉后去民政局协议离婚。
起诉离婚是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,由法院审理并裁决;而协议离婚是双方自愿就离婚、子女抚养、财产及债务处置等事情协商一致,到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。
若起诉离婚期间,双方对上述事情达成协议,可向法院申请撤诉,之后一同前往民政局,按其规定步骤申请离婚登记,经三十天冷静期,双方第三一同到民政局申领离婚证,完成离婚手续。应该注意,一旦法院作出离婚判决且生效,婚姻关系即解除,此时没办法再去民政局办理离婚。
2、法院起诉离婚案件步骤是什么
法院起诉离婚案件一般如下步骤:第一,原告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及副本,写明诉讼请求、事实与理由等。然后,法院受理后会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,被告需在规按期限内提交答辩状。接着,法院会安排开庭审理,双方均应到庭。庭审中,先进行法庭调查,双方陈述事实、举证质证;再进行法庭辩论,讲解看法和理由。之后,法院会依据审理状况作出判决。若对一审判决不服,可在规按期限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,进入二审程序。二审判决为终审判决。应该注意,整个过程中要遵循法定程序和期限,筹备充分证据以支持自己诉求,维护合法权益。
3、法院起诉离婚找不到人如何解决
若起诉离婚时找不到他们,可通过以下方法解决。第一,向法院申请宣告他们失踪。依据国内法律规定,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,利害关系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其为失踪人。一旦被宣告失踪,另一方可提起离婚诉讼,法院一般会准予离婚。
第二,可使用公告送达的方法。法院会通过登报等形式将诉讼文书公之于众,经过法按期间,即视为送达。公告期一般为六10日。在送达后,即使他们未实质到庭,法院也可依据现有证据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。
应该注意,整个过程要严格遵循法定程序,筹备充分的证据材料,以保障自己合法权益及诉讼的顺利进行。
当大家探讨法院起诉离婚还能不能去民政局离这个问题时,要了解一旦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,婚姻关系就处于司法程序之中。即使这样,在法院判决离婚之前,假如双方就离婚事宜重新达成一致,是可以去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的。不过,若法院最后判决准予离婚,那和民政局办理的离婚证具备同等法律效力,就不需要再去民政局重复办理。若你在法院起诉离婚过程中,对后续能否再去民政局离婚、怎么样妥善处置等问题存在疑问,点击网页底部的“立即咨询”按钮,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惑。